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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
发表时间:2017-12-27        浏览次数:7次        [打  印]        [关  闭]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7年12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4件)

主任李斌

2017年12月13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4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1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卫生部
广电部
新闻出版署
国家工商局
国内贸易部
轻工总会
1995.6.13
2 母婴保健监督员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5.8.7
3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5.8.7
4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