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为做好2019年本市基层卫生工作,根据全国基层卫生工作会议及本市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2019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2019年本市基层卫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党的领导,立足于新形势新需求,以推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能力与激发活力为重点,开展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打造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社区老龄健康、中医药健康等服务,全面提升基层健康服务能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一、加强社区健康服务
1.积极推进社区健康服务发展。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2号),明确各区、街镇政府、各委办局等单位任务分工,发布社区健康服务清单,制订社区健康服务智慧平台服务项目清单,推动居民健康账户建设,统筹整合社区各类资源,推进社区健康服务发展。
2.开展智慧健康小屋建设。根据市政府实事项目要求,制订本市社区智慧健康小屋建设方案与基本标准,完成80家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建设,进一步畅通居民获得社区健康服务的渠道,提升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水平。
二、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3.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对照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配套文件与试点标准,对全市落实综合改革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基本服务项目、标化工作量体系、基于标化工作量的财政补偿、薪酬分配制度、全面预算管理、配套信息化系统等实施进展与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提出下一阶段改革重点与政策完善内容。研究修订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与标化工作量指导标准。修订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评价指标,利用云管理APP、工作简报、专题分析简报等途径,加强对综合改革试点的跟踪与督导。
4.进一步打造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功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服务与管理平台功能,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履行居民健康服务社会管理职能。继续开展“功能社区健康服务”试点项目,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与功能社区内设医疗机构紧密协作机制,研究制订相关工作规范。落实《关于推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规范与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整合社会办全科诊所、护理站、健康管理机构等资源,提升服务能级。
5.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根据本市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定位与服务项目,制订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一轮标准化建设标准,指导各区完善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服务站及村卫生室的基本建设,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
6.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季度和年度数据监测。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中央补助资金分配。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本市社区健康服务宣传体系,加大居民知晓度与主动利用。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周年总结。
三、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7.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落实《关于印发<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17〕19号)要求,协同医保部门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时拨付签约服务费。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签约服务费使用与分配,结合签约服务费实施,进一步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运行机制,凸显家庭医生在服务与管理上的责任主体职能,充分赋予家庭医生在团队组建、日常管理、考核分配上的自主权,切实激发家庭医生服务动力。对签约服务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加强信息化技术在签约服务考核中的应用与支撑。
8.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继续落实家庭医生“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优先覆盖重点人群,会同教育、民政、工会等部门,研究对学生、企事业在职人员等不同群体针对性的签约覆盖策略与路径,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从居住社区延伸至功能社区。
9.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制订签约、预约转诊、便捷配药、管理考核等工作规范,通过多种形式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性,将签约服务落实情况、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知晓率、满意度作为年度重点关注指标,坚决杜绝居民“被签约”的情况,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提高签约居民感受度。
10.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撑。充分利用医疗联合体、市级预约转诊平台、区域医疗中心等资源,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专科诊疗资源对接,大力推进家庭医生“全专结合”医疗服务模式。结合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继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捷配药政策。充实家庭医生团队,结合签约服务费成本经费,在全市推广为家庭医生配备事务助理,将临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师、社工等人员或技能纳入家庭医生团队,提高家庭医生团队解决签约居民综合健康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周活动,营造全社会知晓、理解与支持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良好环境。
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11.开展社区卫生综合评价。整合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等考核评价内容,开展2018年度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印发评价报告,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各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针对性指导,同时,依据“一评多用”原则,将考核结果应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多项相关工作中。
12.加强基层卫生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落实《关于本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儿科岗位专项培训。研究全科医生能力实训评估制度,提升全科医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开展新形势下本市农村地区社区卫生发展专项研究。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岗位培训,持续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各涉农区发挥乡村医生本乡本土优势,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13.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阶段评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特色与优势,完善新时期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模式。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开展新一轮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杏林新星等多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14.加快基层信息化建设。推广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用,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家庭医生签约渠道、紧密联系、咨询互动、跟踪指导等各环节的支撑作用。完善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云管理APP。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EHR等级评审,加强居民端应用,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成为居民健康账户,丰富健康指导、智能提醒等功能。
五、加强社区老龄健康服务
15.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开展《上海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沪卫计基层〔2017〕1号)中期评估,激活增量,盘活存量,按照规划目标增加社区老年护理床位。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为提供老年健康服务的重要平台,做实与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签约服务全覆盖,根据不同类型机构入住老人需求特点,落实与规范针对性健康服务内容。根据社会办全科诊所等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等新情况,完善家庭病床服务规范,鼓励在达到规范标准的前提下,以家庭病床为载体,为居家患者提供适宜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16.全面推进社区安宁疗护。完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和标准,开展安宁疗护专项能力提升培训,确保服务同质化水平。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养老机构与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提高生命晚期质量。
17.配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实施。进一步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纳入对认知障碍更专业更细化的评估与分级,加强评估机构管理与评估质控,开展评估员能力建设,优化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民政、医保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继续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做好统一需求评估,把好长期护理保险“入口关”。不断提升社区老龄健康服务能力,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配合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对象的健康服务承接,全力推动健康老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