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各市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19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2019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9年,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卫生健康改革和发展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健康中国、健康上海部署要求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服务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切实落实”为重点,聚焦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模式和流程,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效率,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组织实施《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落实疾病预防控制硬件设施、信息化和人才学科等建设工作,协同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本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及相关政策的制订工作。全面推进国家社会心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招募并编制新一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卫生健康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区域卫生规划等要求,推进实施慢性病、艾滋病、结核病、肝炎、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健康口腔及消除疟疾等各专项行动计划/规划/方案,落实国家重大疾病攻坚行动计划要求。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关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完善非本市常住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模式。
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
3.巩固“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海关、教育、农业农村、林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共同落实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日常排查与发现,深化与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卫生健康-公安-政法-街道(镇)“三级管理、四方联动”工作模式。加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及动态管理。启动实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4.深化“医教结合”和“体卫结合”机制。健全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通报和工作会商制度,落实学校传染病日常性预防措施,推进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规范要求,全面开展高校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学校传染病疫情。全面推进儿童屈光发育监测,推动实施分级分类视力健康管理,推进儿童近视综合干预。推动儿童青少年肥胖综合干预。
5.完善“医防融合”机制。结合家庭医生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医改措施,落实“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巩固全程管理的疾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推进脑卒中高危人群、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和结核病重点人群等筛查,强化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结核病健康服务管理,启动实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健康服务管理,优化艾滋病社区随访管理,研究慢性肝炎患者社区随访全程管理模式。切实落实“专科+团队”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服务。
6.强化“平战结合”机制。聚焦强化新发、输入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研究制订综合性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标准。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提升应急状况下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做好第二届进口博览会传染病防控和精神卫生保障工作。
三、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范服务与管理
7.贯彻实施《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对霍乱、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完善传染病流行病学责任调查员制度。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完善本市预防接种规范和要求,全面完成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强化预防接种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订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要求和管理规范等,扩大艾滋病检测覆盖面和检测效率,落实耐药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和治疗管理等措施。
8.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律法规,推进落实精神卫生床位设置要求,并实施分类管理。推进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精神科/心理门诊,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医疗费用减免政策。推动制订心理咨询服务行业工作规范和标准,规范心理咨询机构、人员和行业协会管理。
9.稳步实施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有序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等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修订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精神卫生和儿童近视等社区健康管理规范。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加大对政府公共项目的宣传力度。
四、夯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基础等
10.强化疾病监测和报告。持续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优化并推进重点腹泻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强化风险分析、评估和预警。落实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完善疫苗供应监测与保障。继续强化落实肿瘤和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等登记报告制度,切实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和信息登记要求,研究建立伤害住院登记报告制度。优化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继续做好碘缺乏危害、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等监测。
11.推进“基于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中慢性病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精神卫生、眼病和口腔公共卫生等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推广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重点推进产科接种室、犬伤处置门诊等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五码联动等功能。依托“上海市健康管理云”平台,聚焦高血压、糖尿病、预防接种等领域加强数据的惠民服务应用。推动疾控数据综合管理应用。
12.落实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工作要求。组织实施西藏日喀则、新疆喀什、青海果洛、四川凉山州布拖县等传染病、精神卫生、艾滋病等疾病防控对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