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人禽流感监测和收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大学、各医疗机构:
根据目前禽流感疫情的流行病学特征,为防止禽流感在人群中传播,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禽流感监测和防治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禽流感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将加强本市医疗机构人禽流感早期监测及分级收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保持高度警惕,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人感染禽流感的防治工作纳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网络中,坚持“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健全防治网络,加强对人感染禽流感的监测和分级收治。上海市传染病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作为人感染禽流感病人的定点医院,其中成人病例由市传染病医院负责收治,儿童病例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收治,外籍人士病例由市肺科医院收治。54家“非典”隔离留观室设置点同时作为人感染禽流感隔离留观室设置点,收治留院医学观察病例。人感染禽流感监测点在原31家流感监测医疗机构基础上扩大至160家医疗机构(同“非典”监测点),发热门诊设置点仍为150家。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病例诊断流程,对一旦发现的人感染禽流感的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医学观察病例,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做好病例分类收治,确保医疗质量。
三、认真落实疾病的报告制度。全市160家监测点医疗机构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根据《关于加强医院门(急)诊预检分诊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卫医政〔2004〕3号)要求,按照“非典”动态监测系统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将本单位每日发热病人中有禽类接触史的类流感病例纳入发热病人就诊情况日报表(详见附件1),通过“非典”动态监测系统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精心做好各项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保持高度警惕,全面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甄别人禽流感可疑病例。对于在预检中发现的伴有呼吸道症状和禽类接触史的发热病人,应为其发放并佩带口罩,及时转至发热门(急)诊;未设置发热门(急)诊的医疗机构,应做好病人的登记工作,并切实落实好将其转至设有发热门(急)诊医疗机构就诊。
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对发现有禽类饲养、销售、屠宰等职业史或禽接触时的类流感病人,怀疑为人禽流感的,应采集鼻咽含漱液、鼻咽拭子、鼻咽抽取物及血液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及时向所在地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请会诊专家组会诊。若首诊医疗机构设立隔离留观室的,病人就地留院隔离观察并加以鉴别诊断;若首诊医疗机构未设置隔离留观室的,应转至所在地区县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留管并加以鉴别诊断,鉴别诊断原则上应在48-72小时内完成。72小时内不能排除的,应请市定点医院专家会诊,确认为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的应由专用救护车送至定点医院实施隔离治疗。首例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的确认工作由卫生部组织的防治专家组进行最终确认。病例收治流程相见附件2。
医疗机构申请会诊的工作程序和专家会诊费用支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发热门诊有关工作的紧急要求》(沪卫医政〔2003〕108号)要求执行。
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充分准备,人员、设备、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措施等方面要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启动,必须迅速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对本院收治禽流感病人的诊治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汇报。对人禽流感住院病人,医疗机构要落实专门的专家小组,进行严密观察和进行治疗。
各医疗急救中心、站(所)负责辖区内人禽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即日起切实做好专用车辆、药品、器械、人员和消毒隔离用品的落实工作。
五、加强消毒隔离和医护人员防护措施。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非典型性肺炎诊疗工作中防止交叉感染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沪卫医政〔2003〕70号)要求,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和医护人员的防护,以防止院内感染和疫情扩散,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按照“非典”防治的一、二、三级防护要求执行。
六、认真组织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按照《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开展在职卫生人员禽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沪卫医政〔2004〕16号),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局委托市医学会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1月21日始,关于禽流感的流行病学及防治知识由医学会远程教育网每日滚动播出,培训对象为80所有关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第二阶段自2月5日至6日,由专家在市医学会授课,培训对象为区、县会诊专家、监测点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师资和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第三阶段自2月9日至29日,通过卫生远程教育网和发放影像资料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3月1日至5日由各区县卫生局和三级医院组织培训考核并将有关情况统计上报。各级医疗机构应按市医学会下发的通知要求和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好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禽流感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发热病人就诊情况日报表
2、上海市人禽流感病例收治流程图
上海市卫生局
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