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多胞胎特殊困难家庭领取特别扶助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有效)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委对《关于印发<上海市多胞胎特殊困难家庭领取特别扶助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进行了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经评估,对这三件均延长有效期5年,并配发新的规范性文件文号。
特此公告。
附件:市卫生健康委延长有效期并重新统一编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市卫生健康委延长有效期并重新统一编号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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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新文号(原文号)  | 
            
             延长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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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印发《上海市多胞胎特殊困难家庭领取特别扶助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沪卫规〔2020〕7号(沪卫计家庭〔2015〕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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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修订下发《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卫规〔2020〕8号(沪卫计妇幼〔2015〕00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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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上海市管道分质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办法》  | 
            
             沪卫规〔2020〕9号(沪卫计监督〔2015〕1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