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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贯彻活动
发表时间:2014-07-02        浏览次数:8次        [打  印]        [关  闭]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宣传,开展培训,多措并举,促进该《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2014年6月9日至13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以“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共同关注饮水卫生”的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机构和健康教育所,通过标语、展板、宣传册、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社区、群众,宣传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举办专题培训。2014年6月12日,市卫生计生委举办《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分管科长,区级首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稽查专业候选人等约70人参加培训。专家结合本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实际,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解读;相关区县交流了水污染突发事件案例处置的经过、经验和体会。经过培训,区县一线人员加深了对规章规定的理解,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规章、提升饮用水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2014年以来,本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部署,先后开展了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行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对本市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生产企业、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结合本市亚信峰会保障、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等重点工作,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普法宣传和业务指导服务,更加注重督促整改跟踪,不断增强责任主体单位依法加强卫生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