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确定
2013年1月22日,卫生部印发《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要点》,2013年卫生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做好“十二五”期间卫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要点》要求全国卫生系统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一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工作,加强人才、科技创新、卫生信息化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要点》明确了上述工作量化指标。(卫生部新闻办公室2013年1月25日发布)
相关材料:卫生部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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