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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上海市医药从业人员行风专项培训班(第二班)成功举办
发表时间:2018-10-15        浏览次数:14次        [打  印]        [关  闭]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行风建设重点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联合上海市药学会主办,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协办,于10月12日下午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上海市医药从业人员行风专项培训班(第二班)”,会议由原上海市监察局副局长、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顾问王玉主持,本市二、三级医疗机构纪委/行风条线负责人,医务处/药品、器械、化学试剂采购负责人以及本市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合规/市场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出席培训,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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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张志锋副处长做专题授课,张志锋副处长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向学员指出了行业不正之风带来的严重危害,以案明纪,并就“2017年关于开展市医药产品回扣治理1+7文件”进行解读,张志锋副处长表示医疗卫生领域是社会的良心所在,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相关文件精神,守好“大门”,始终将问题导向与目标引领相统一,整治当前与构建长效相统一,预防为主与责任意识相统一,做好新形势下的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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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海市监察局副局长、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顾问王玉指出:医药卫生领域的行风建设工作在行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作为构建良好医药购销环境的主体双方,医疗机构应坚持做好规范引领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在关键、重点的岗位多放一双“眼睛”;医药企业应积极配合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共同营造“好人充分做好事,坏人不敢做坏事”的行业环境;同时王玉同志对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解读,警示医务人员和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从业规定,在购销过程中切勿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并代表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发出倡议:医疗机构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双方应签署廉洁协议、规范双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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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岑珏就院内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相关企业提出了要求:严格遵守医药代表“三定一有”来访接待规定,不违规不逾矩。相关各方应为净化医疗行风生态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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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院销售管理总部李梦梦作为供应商代表上台进行发言,承诺严格遵守廉洁诚信相关要求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守住合规经营的红线,共同营造廉洁的购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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