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规范共治平台的信息预登记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 2023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医【2023】47 号文件)中第十五条:
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组织做好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本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应用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开展行风建设监督员以评促建工作,组织其前往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明察暗访。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工作,根据上海市卫生热线平台等途径反映的问题线索,案件核实,追踪调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支持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开展相关社会监督工作,组织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加入规范共治平台,探索建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行风台账制度和定期发布制度,落实企业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组织队伍定期对医疗机构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实地走访,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等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馈。 |
现我会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自愿加入规范共治平台进行预登记,登记信息表格如下:
联系人 | 联系人所在部门 | ||
联系人职务 | 联系电话 | ||
公司全称 | |||
公司员工数 | 邮箱 | ||
公司类型 | □ 国企 □ 外企 □ 民营 □ 其他 |
公司性质 | □ 流通型 □ 经营型 □ 生产型 □ 其他 |
主营范围 | (内含品种名称、数量) | ||
加入规范共治平台通知来源 | (具体医院名称、具体企业名称) | ||
公司营业执照 | (请上传) | ||
是否同意签署《企业诚信承诺书》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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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填写您的相关建议 |
请如实填写,一周内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将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的积极配合。
携手同心,共促行风,一起营造风清气正行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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